- A+
所属分类:婚姻纠纷
什么是事实婚姻?
“事实婚姻,指男女双方在主观上具有永久生活的目的,在客观上具有未经结婚登记机关登记,未领取结婚证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事实。狭义指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,未经结婚登记,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。
用户问:
律师您好,想问一下我的婚姻如果没领结婚证,有了孩子不想在一起过了,怎么离婚呢?而且孩子还小,抚养权、抚养费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?怎么走法律程序呢?
梧州市离婚专业律师说法:
一、此种情况不属于婚姻关系,也不属于事实婚姻,不受婚姻法的保护,不用办理离婚之类的手续,所以如要解除关系直接分手即可。
因为1994年2月1日后共同生活的就已经不存在事实婚姻的问题了,只能属于同居关系(补办结婚证的除外)。
《婚姻法解释(一)》第五条: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,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,应当区别对待:
(一)1994年2月1日民政部《婚姻登记管理条例》公布实施以前,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,按事实婚姻处理;
(二)1994年2月1日民政部《婚姻登记管理条例》公布实施以后,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,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;未补办结婚登记的,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。
扫码加微信咨询
法律咨询请拨电话18074959536 ,廖律师执业于广西梧州市知名律所,从事律师工作多年,具有丰富的法律辩护实战经验和技巧。
支付宝扫一扫赞助
微信钱包扫描赞助
'> 赏